□安徽省淮南衛生學校 孫 娟
2022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地方各級黨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慎推進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關系,以黨建為引領,推動教育事業的持續發展,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精準實施,從而加快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
一、理解和把握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歷史邏輯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教育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無論是各級各類在校生規模的增長還是受教育的狀況都發生巨大變化,譜寫了中國教育史發展的新篇章。1949年全國小學、中學、大學在校生總數約為3110多萬,僅占全國總人口的5.76%;2023年全國各級各類學歷教育在校生2.91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20.78%,各級各類教育普及程度達到或超過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縱觀70多年不平凡的歷程,我國教育事業大體可以劃分為三大歷史時期,每個歷史時期中小學校領導體制也有所不同。
(一)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社會主義基本教育制度的探索之路
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教育為新民主主義的,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針。1954年,由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和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九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設立并且逐步擴大各種學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機關,以保證公民享受這種權利。”這是新中國第一次以國家根本大法形式規定公民受教育權。195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黨的教育工作方針,是教育為無產階級的政治服務......”標志著新民主主義教育方針向社會主義教育方針的轉變。這一歷史時期,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積極探索建立社會主義教育基本制度并取得成效。我國中小學校分別實施校務委員會制(1949-1951年)、校長責任制(1952-1956年)、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1957-1962年)、上級黨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1963-1966年)、革命委員會制(1966-1967年)。中小學校領導體制在探索中不斷調整、不斷前進,始終體現黨對教育事業的領導,也明確校長對學校的領導管理職責。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校務委員會制下,片面強調學校治理的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黨對教育事業的領導。
(二)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的歷史里程碑
1978年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黨歷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我國的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也翻開嶄新的一頁。1982年,在黨的十二大會議上,鄧小平第一次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嶄新命題,大會首次把教育放在現代化建設戰略重點位置。1985年,黨中央發布和實施《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教育體制改革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質,同時要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推進教育體制改革。1992年,黨的十四大報告特別提出:“必須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這是第一次在黨的代表大會上確立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具有里程碑意義。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確定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重大決策。在這一歷史時期,我國中小學校主要實行的是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1977-1984年)和校長負責制(1985-2021年)。黨和國家既重視黨對教育事業的領導,又強調校長對學校的管理。如,《全日制小學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全日制中學暫行工作條例(試行草案)》明確要求:建立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黨支部討論決定學校的重大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也以法律形式將校長負責制固定下來。這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總結以往中小學校管理體制經驗與做法,積極探索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情的中小學治理模式。
(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教育現代化邁入新征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更加高度重視教育事業,召開全國教育大會,出臺《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十四五”時期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法規。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教育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2022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意見》明確要求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
綜上看出,盡管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中小學校領導體制管理方式有所不同、有所改變,但始終堅持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從未動搖,堅持校長負責管理學校工作的主線是明確的,體現一脈相承的歷史邏輯關系。
二、理解和把握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理論邏輯
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一百年來,在黨的領導下,教育為革命、建設和改革培養了大批人才。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教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新征程上,推進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責任重大、意義深遠。
(一)全面領導:時代背景下的必然選擇
歷史充分印證: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既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也是進一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關鍵所在。回顧新時代10年來,特別是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召開以來,我國教育事業取得歷史性成績、發生格局性變化,已從教育大國邁向教育強國。如,我國已建成世界規模最大的教育體系,各級各類教育普及程度已經達到或超過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這些偉大成績的取得,最根本的就是在于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得到全面加強。
(二)時代新人:培養民族復興的棟梁
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是教育的根本問題,教育就是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就是要始終心懷“國之大者”,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準確把握新時代教育發展規律,深化內涵建設,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治理現代化:中小學發展的必由之路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明確指出:“到2035年,總體實現教育現代化,邁入教育強國行列,推動我國成為學習大國、人力資源強國和人才強國?!蓖七M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面向教育現代化的十大戰略任務之一。而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首先就要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的核心便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當前,基層學??陀^上存在著“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管理矛盾,導致辦學活力不足,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辦學質量提高。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就是要明確黨組織領導、校長職權行使的相互關系,妥善處理好黨政關系,從而不斷提高中小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理解和把握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實踐邏輯
新時代新征程,推進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不僅是思想認識問題,更是實踐行動問題。
(一)聚焦核心要點,強化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效能
《意見》指出,“中小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這充分說明黨組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統一領導學校工作。黨組織實行的是集體領導,凡是事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和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都必須提交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做到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此外,堅持黨組織的領導,要突出“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原則,是統一領導學校而非直接管理學校具體行政事務,黨組織需要旗幟鮮明地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行使管理職權。
(二)聚焦核心環節,強化校長職權行使的保障與支持
《意見》指出,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行使職權,按照學校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這里包含兩個方面要求:一是校長行使職權的前提。堅持黨組織的領導是校長行使職權的前提,也是基本要求。校長是黨組織領導的校長,對黨組織負責,接受黨組織的領導,不折不扣執行黨組織決策部署。二是校長行使職權的范圍。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負責人,獨立負責行政管理權力,是教育教學和行政事務的決策者,并對行政決策負責。
(三)聚焦核心任務,優化體制機制構建
在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體制下,黨組織領導是核心、校長負責是關鍵。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重點任務便是明確并協調處理好黨組織領導權力、校長行政職責的運行邊界和實現形式,實現同頻共振同向發力目標。一是建立健全議事決策制度。完善學校領導班子組織制度,健全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校務會)會議的議事制度、議事規則,規范決策程序,確保決策民主科學。二是要完善協調運行機制。修訂完善學校章程、建立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定期溝通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合理分工,團結一致,推動學校黨的建設和事業高質量發展。
(四)強化核心引領,優化組織布局
在推進教育事業發展中,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這一論斷深刻揭示了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中的核心地位。為確保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順利運行,我們需聚焦于“雙建設”與“雙選配”兩大關鍵。
“雙建設”即強化中小學?;鶎狱h組織與黨員隊伍的建設。通過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鞏固其作為戰斗堡壘的地位,同時提升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雙選配”則聚焦于學校黨組織書記與校長隊伍的選拔與培養。需要選拔那些黨性堅定、教育經驗豐富、管理能力強、威望高、擅長思想政治工作且富有教育情懷的優秀黨員干部擔任學校黨組織書記。同時,著力培養一支政治堅定、品德高尚、業務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長隊伍,為學校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參考文獻:
[1]中國政府網.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EB/OL].(2022-01-26)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1/26/content_5670588.htm
[2]中國政府網.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EB/OL].(2019-02-23)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2/23/content_5367987.htm
[3]中共教育部黨組:扎實推進教育高質量發展 加快建設教育強省
[EB/OL].2023-06-09http://www.moe.gov.cn/jyb_xwfb/moe_176/202106/t20210609_536802.html
[4]人民日報 懷進鵬 加快建設教育強國(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EB/OL].(2022-12-21)http://www.qstheory.cn/qshyjx/2022-12/21/c_1129222741.htm
[5]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陳雙飛 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 [EB/OL].(2023-09-25)http://dangjian.people.com.cn/n1/2023/0925/c117092-40084588.html
[6]宣講家網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主管、北京市社科院(北京講師團)主辦 崔銳捷
深刻領會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精神實質 [EB/OL].(2022-01-26) 2014-12-18 http://www.71.cn/2014/1218/793193_2.shtml
[7]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秘書長、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原主任張力 .新中國70年教育事業的輝煌歷程 http://www.moe.gov.cn/jyb_xwfb/moe_2082/zl_2019n/2019_zl69/201909/t20190916_399327.html
[8]丁進莊.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歷史沿革、時代內涵和實施路徑[B]
2022 05-0048-05 中小學校長
[9]竇現金.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探索與思考.[A](2024-01-24)基礎教育參考
[10]李奕.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理論思考和實踐探索.[A] 2021-06-23 中國教育學刊
責任編輯: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