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效減少工程質量投訴,提升廣大居民對住宅工程質量的滿意度,安徽省住建廳下發通知,要求在全省推行住宅工程業主開放日制度。
該制度適用范圍為安徽新建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區、單身公寓、安置房等住宅工程,以及用于居住功能的其他建筑工程。在時間安排上,建設單位可根據住宅工程實際情況按三個階段,分批次組織業主開放日活動。第一階段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裝飾裝修施工前。第二階段,分戶驗收后,竣工驗收前。第三階段,竣工驗收合格后,正式交付前。
主要開放什么內容呢?按照規定,業主可以了解到主體結構實體質量情況;防水工程施工情況;主要建筑材料使用情況;墻體節能保溫施工質量情況;裝修工程施工質量情況;綠色建筑等級及主要技術應用情況;小區配套設施情況等。
省住建廳要求,每階段業主開放日,應盡量安排在周末或節假日,至少提前7天向所有業主發出邀請,告知業主開放日的具體時間、集合地點、活動流程和進入現場注意事項等,并在小區主要入口處予以公示。
活動實施階段,建設單位應集中或分批分組有序組織業主到場,按戶發放《業主開放日活動問題登記表》,并組織專業人員攜帶檢查工具全程陪同業主參觀戶內及相關公共區域、公共設施,并留存影像資料。
對于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建設單位應分類統計,制定整改措施。相關質量問題整改完成后5日內,建設單位應將活動中業主到訪情況、質量問題及整改完成情況等報送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
業主開放日中,經業主查驗有質量問題的,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需要提醒的是,開放日活動并不免除參建各方責任主體應承擔的質量責任和保修義務;對于因開放日活動中業主提及的問題整改維修不到位產生的質量投訴,由建設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今后,各地主管部門應將業主開放日開展情況和問題整改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內容,把存在較多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對其在建項目加大日常監督頻次和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責任落實不到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另外,交付使用后如發生質量投訴的,將倒查該戶開放日意見登記表及整改記錄,對于活動中登記的質量問題整改維修不到位而產生質量投訴的,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公開曝光。
(合報全媒體記者 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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